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对该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6万吨/年胶乳、1万吨/年脱模乳液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淄博市齐鲁化学工业区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院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在现有3000吨/年丁酮肟、2万吨/年盐酸羟胺装置基础上进行改建,利用现有生产装置区框架,更换、新增部分生产设备;同时拆除原有盐酸、液氨、硫酸、叔丁醇、丁酮等原有储罐,新建丁二烯罐区、丙烯腈、苯乙烯罐区及乳胶成品罐区。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建设,不须新征土地,公用设施均利用现有厂区公用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春先13561625528
电子邮箱:jinanhuagong@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0533-2726102
电子邮箱:tjgsmeng@126.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Yzu5gIZLqm_n8B556gM0w
提取码:wwcj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在齐鲁化学工业区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重点是项目厂区周边5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此外,还包括上述范围外的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链接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寄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1年8月30日至2021年9月3日。
发布单位: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