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安化工有限公司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有颗粒物、VOCs、氯化氢、氨气等,同时会产生废催化剂(危险废物251-016-50、261-164-50)、蒸馏釜残液(危险废物900-013-11)、污泥(危险废物900-222-08)、废活性炭(危险废物900-039-49)等危险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54号主席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金安化工2020年被淄博市列为2020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详见《关于下达2020年度淄博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淄环函〔2020〕76号),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公司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在淄博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审核师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了首轮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阶段的工作。
审核期间企业最高领导层非常重视和支持此项工作,要求全厂职工提高对清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各公司、部门层层发动,全员参与,密切配合,以顺利完成相关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任务。审核小组发动全体职工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征集清洁生产方案,金安化工公司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共提出了10项清洁生产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7项,中费方案2项、高费方案1项。截止10月31日,所有清洁生产方案均实施完毕。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共投资102.25万元,产生的经济效益为25.8万元,产生的环境效益为减少VOCs无组织排放,减少氯化氢无组织排放3t/a;每年多回收氨气量12吨;多回收重芳烃2吨/年。审核后,公司清洁生产水平为国内一般水平。
本轮审核评估过程中,公司未环境污染事件。同时,公司的各项污染物能够满足排污许可浓度限值及总量限值要求,厂界污染物也能够满足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废水排放稳定达到污水处理协议要求,经齐鲁石化乙烯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工业固废规范收集、暂存,危险废物合规处置。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金安化工公司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源头削减污染物产生,降低了生产成本,真正体现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提高了环保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